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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明白本】赣南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施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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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全面提升我市惠农富农政策的知晓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直观了解有关政策,现对《2025年赣州市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明白本》有关内容条文进行逐篇转载发布,在线即可阅览,无需下载原文。起来看看吧!


设施蔬菜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衔接资金扶持奖补工作的通知》(〔2023〕41号)。

 支持方向 

 新建蔬菜钢架大棚、老旧基地更换棚膜、大棚蔬菜基地新增田头冷库、采后设施、品牌创建等。

支持对象

 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蔬菜生产经营主体。

实施标准 

 新建蔬菜钢架大棚:新建集中连片蔬菜钢架大棚20亩以上;依法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集中连片蔬菜钢架大棚5亩以上。蔬菜重点县每亩奖补7000元,蔬菜非重点县每亩奖补5000元。按规定开发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的,每亩再额外奖补3000元。

 老旧基地更换棚膜:基地享受市本级资金奖补满3年以上,正常生产运营,大棚换膜面积20亩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

 大棚蔬菜基地新增田头冷库、采后设施、品牌创建等:新增田头冷库5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奖补200元,单个基地最高奖补30万元;新增蔬菜采后商品化处理场地、年内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证或“圳品”认证,每个奖补5万元。

 以上奖补政策纳入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市级资金通过衔接资金下达县(市、区),由县级统筹安排。

项目(补贴)负面清单

 一是没有集中连片;二是面积未达到奖补政策标准;三是建设内容规格材质要求等未达到奖补政策要求;四是土地流转年限未达到5年及以上的;五是上市蔬菜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以及上一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被评为C级的;六是撂荒空棚、大棚种植区硬化、改变耕地性质和休闲观光旅游的,以及发生过骗补行为的。

 项目(补贴)实施流程

 ①项目入库:各地将蔬菜产业发展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②项目申报:申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项目申报;③县级验收:县级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组织对各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核实;④兑现资金:各地统筹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将县级验收通过及资金奖补情况进行公示,由县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将奖补资金核发相关主体。

 农业农村部门责任清单

 市级部门责任。政策制定、服务指导。

 县级部门责任。政策落实、项目管理、项目验收及资金奖补与监督管理。


 执行单位: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种业管理科  

 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何庭发 0797—839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