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小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十二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
为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鉴于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小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十二个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汤崇亮 党委书记
第一副主任:杨 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刘 溪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主 任:陈诗明 人大主席
张祥旺 党委副书记
胡星星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何文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飞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 锋 党委委员、小河公安派出所所长
李小龙 人大副主席
康迂龙 副镇长
刘梦雷 副镇长
周 慧 副镇长
杨李琨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诚兵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党政办、小河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自然资源小河分中心、小河供电所、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河分局、综合执法队、应急管理站、规划站、交通站、水技站、林管站、农技站、果茶站、城管队、小河卫生院、小河志和中学、小河中心小学、小河公办幼儿园、小河镇敬老院主要负责同志。
镇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站,由袁明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发生变动,由接任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镇安委会下设十二个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陈诗明 人大主席
成 员:郭 欣、卢意尖
工作职责:全镇燃气、燃气代充点等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二)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周 慧 副镇长
成 员:袁明辉、郭欣、衷敬志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烟花爆竹零售店、电力等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三)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 溪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袁明辉、衷敬志、邓书文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含制造企业、光伏、加工小作坊、砖厂等工业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陈诗明 人大主席
成 员:郭欣、陈德敏、衷敬志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建筑工地、自建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五)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陈诗明 人大主席
成 员:刘祥云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六)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 溪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袁明辉、邓书文、卢意尖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九小场所、敬老院、“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七)圩镇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张祥旺 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仙英、王建禄
工作职责:负责圩镇农贸市场、群租房、基础设施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八)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周 慧 副镇长
成 员:郭小令、袁明辉、邓书文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九)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梦雷 副镇长
成 员:肖宇昕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各旅游景区(旺点)的安全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十)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梦雷 副镇长
成 员:刘祥云、肖宇昕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加油站、食品加工厂、宾馆住宿等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十一)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梦雷 副镇长
成 员:毛玉珍、王元华、王年福、曾明英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各公办、民办学校消防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及其他安全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十二)农林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胡星星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政法委员
成 员:施胜飞、李丽萌、许景银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森林领域安全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1)副 主 任:刘飞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袁善袖、王 恬、卢建平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蔬菜领域安全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2)副 主 任:康迂龙 副镇长
成 员:袁善袖、王 恬、卢建平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农机、沼气池等领域安全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3)副 主 任:王诚兵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叶兆斌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粮油、高标农田、养殖、水域等领域安全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问题整改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