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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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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所提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关于医保费用调整的建议》:新田镇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医保所工作人员向代表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22年7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后续,镇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继续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也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全民知晓、全民参保。

针对《关于新田老桥护栏维修的建议》:新田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调研,安排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目前已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建桥面护栏,工程已于2023年5月份完工。

针对《关于保护好新田生态环境的建议》:新田镇政府积极加大整治措施、强化生态建设。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以全域旅游理念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成立了新田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辖区内34个断面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污”专项行动,建立责任包干制定期监测综合执法制每周通报制有奖举报制“五项制度”,打好组合拳,对辖区内93家畜禽养殖场进行常态化巡查,有效遏制偷排、直排等违规违法行为;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常态化抓好圩镇污水管网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8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及维护,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能力,积极争取剩余5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扎实开展野外用火秸秆禁烧工作,压实包组村干部、村两小组长和护林员的责任,划分网格区域,镇综合执法大队、村包组干部、护林员对包干区域进行密集巡查,劝阻无效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教育;同时,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

针对《关于少数路段加装路灯的建议》:新田镇政府安排镇交通站对全镇25户以上村民小组、人口集中自然村安装路灯情况进行摸底,对因没有安装影响群众出行路段优先补充完善。2023年以来百石圩、新田大屋下、库背清风院等15个小组安装路灯156全镇路灯总量988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