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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疾病预防控制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督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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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各县直医疗机构、有关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经研究,决定对各单位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及传染病防治工作2023年第三季度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31023日-31日

二、督导对象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机构、有关民营医院

三、督导内容

1、免疫规划;

2、结核病防治;

3、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

4、慢性病防控;

5、艾滋病抗体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

四、督导方法

查看资料、现场调查、核对信息系统,查看上一次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督导分组

(一)第一组

  长:徐文明

  员:卢  雄、赖梦霜、何光伟、巫丹、何晓华

联络人:卢  13479489164

督导单位:新田镇中心卫生院、大桥镇卫生院、虎山乡卫生院、安西镇卫生院、安康医院、古陂镇中心卫生院、崇仙乡卫生院、小江镇中心卫生院、铁石口镇卫生院、赣泥医院、大塘埠镇中心卫生院、坪石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妇保院、县皮防所。

(二)第二组

  长:郭丽云

  员:蓝明兴、王昱云、刘淑英、李琳、张运昌

联络人:蓝明兴15907971082

督导单位:黄泥卫生院、西牛镇中心卫生院、星村卫生院、大阿镇中心卫生院、油山镇卫生院、同益卫生院、万隆乡卫生院、小河镇中心卫生院、正平镇卫生院、九渡卫生院、嘉定镇卫生院、赣南医学院二附院、信丰县中医院。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督导内容做好自查工作,提前准备好督导相关资料,确保督导按时完成。

2.参与督导的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熟练督导内容,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真实记录、现场反馈。

3.被督导单位根据技术指导组反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在督导完成后,各督导组于一周内将督导情况、存在问题、工作亮点和工作建议报县疾控中心分管领导及疾控股。

4.督导人员要听从督导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不得违规接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02310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