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社会公益事业 > 医疗卫生

2023年第一批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访问量: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九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二十六条等法律法规规定,信丰陈作霖中医个体诊所提出身体原因,申请医疗机构注销。经我委批准,同意其注销申请,并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919日至2023923日)。如对该机构注销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委实名反映情况。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受理部门:信丰县卫健委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797-330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