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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质效管控,压实监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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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县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不断建立健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一、科学安排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负责对各预算部门(单位)开展绩效监控的总体组织和指导工作,对照年初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和资金预算,从格式上把关,从内容上核实,提高填报质量,确保绩效监控按时完成,监控结果真实准确。各预算部门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对所属单位的绩效监控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绩效监控结果。预算执行单位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并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二、明确监控范围内容。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监控范围,对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监控全覆盖,全面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双监控”。必要时,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发展趋势、实施计划调整等情况进行延伸监控。
三、规范监控方式流程。绩效监控工作是全流程的持续性管理,具体采取预算部门日常监控和财政部门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主要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上半年实行一次监控,主要以提示警示为主;三季度开展一次监控,以纠偏纠错和调整处置为主;四季度每月开展一次监控,以督促完成支出预算、实现既定绩效目标为主。
四、强化监控结果应用。各预算部门(单位)对绩效监控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督促相关部门改进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项目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财政部门在预算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开展重点绩效监控,通过调整、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等措施及时纠偏,把监控结果和监控质量作为单位预算调整和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