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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增加共同承租人业务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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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增加共同承租人业务一次性告知书


承租家庭因结婚、子女出生等情况,可在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增加共同承租人业务。

线上:承租人登录“赣州住保”小程序,点击进入“增加共同承租人”,按平台操作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审批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并签订租赁合同。

线下:承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以下材料前往房屋所辖小区房管所申请办理:

1.新增共同承租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①因结婚增加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②因子女出生增加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③因夫妻离异需增加被抚养子女的须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或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及离婚证原件。

    所辖房管所确认资料齐全后,将资料上传至“赣州市住房保障系统”进行协查,协查完毕后符合保障性住房承租条件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承租条件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业务咨询电话:7302636

监督举报电话:7301816 732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