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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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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3年,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示范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谋划强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印发《信丰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方案)”,开展“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自评,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示范创建树标杆。以扶贫与乡村振兴挂点村为载体,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入村入户,营造依法管地、用地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联村共治·法润乡风’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着力践行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项目活动创建。

三是督察整治促提升。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督查整治促提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

有计划、按步骤督促整改问题,扎实开展“乱占耕地、乱搭乱建、矿山生态修复整治”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解决相关执法问题。

(二)突出深化改革,持续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赣州市不动产线上集成服务平台”“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等平台,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运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人脸识别”“移动支付”等技术手段,实现企业群众可网上自行提交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签署姓名、缴纳税费和领取电子证照,全面实现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服务模式,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二是推进数字化改革。建设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库,深化拓展“不动产登记+N”业务。一是“不动产登记+税务”,深化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区块链应用,会同税务部门完成了线上缴税功能建设并与集成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了线上登记、办税“一窗办事”。二是“不动产登记+金融”,在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抵押登记延伸服务点并常态化办理抵押登记业务。三是“不动产登记+民生”,实现了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可同步办理水、电、气等民生服务。四是“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将不动产登记系统端口延伸到法院,实现与法院的不动产司法查控不见面办。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依托“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平台,上线了涉企不动产登记和个人间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办理事项,实现了涉企不动产登记和二手房转移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线上常态化办理。

积极推广“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联合县住建局、县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信丰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4月2日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印发了《信丰县“交地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相关部门齐力协作、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流程再造等方式,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与上游各环节各链条高效衔接,持续在全县常态化推行“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工作,切实维护了商品房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融资效率。

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制定《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办事指南》,实行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直接办理。实施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对使用频次较高、获取难度较大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事项采取“承诺”代替“证明”,简化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

积极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联合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人民银行信丰支行、县税务局等部门印发了《信丰县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多措并举推动“带押过户”服务模式,办理100多笔“带押过户”业务、其中20多笔跨行“带押过户”业务,解决企业和群众过桥资金1.5亿元,有效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缩短了交易周期,盘活了二手房市场,促进了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三)突出法制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狠抓重点领域执法。扎实开展“乱占耕地、生态红线、乱搭乱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营造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是严格执行决策制度。坚持依法决策,自然资源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合同(协议)均经合法性审核。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协议)、重要文件,重大信访事项审查。

三是强化文件动态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复议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有力维护法制统一。

(四)突出惠企为民,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改革。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出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0条举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四张清单”制度,2023年从轻处罚清单4项、减轻处罚清单6项,2023年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8宗,矿产违法案件4宗,规划违法案件15宗。落实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跨区域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共评查案卷4宗。建立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五)突出制约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一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政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38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5件,办理工作得到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的充分肯定;主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3件、协办25件,主办县政协委员提案1件、协办14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11件,强化依法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12345”办理群众各类诉求137件,按期办结率达100%。

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政务失信信息实行常态化共享、监测预警、协调处理。建设政务诚信监测预警评价自动化系统,对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政务诚信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及评价。

(六)突出定纷止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抓实多元调处化解渠道。全面推行“访调诉”一站式服务的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闭环管理。2023年行政调解工作成效明显,成功调解29件,成功率达98%,有效化解了“涉土、涉林、涉矿”三大领域的矛盾纠纷,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好评。

二是发挥行政复议诉讼作用。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开展重点主题普法活动4场次,受众达9.6万余人次。打造“有法帮你”品牌的赣南样板,创新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优环境、帮企业、促发展”10条措施,建立惠企纾困“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存在的不足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不够重视。对示范创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申报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

(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还不够。因涉及范围广、事项多且复杂程度不一,县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要素标准化、规范化难度较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位部署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提升法治能力。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议题,坚持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三)高标准落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局班子成员、综合服务分中心、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现场述法述职。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压实局班子成员、分中心主任、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大力度、更高要求、更实举措,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学习石城、寻乌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以此为契机,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持续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加强数字赋能,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三是持续强化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坚持依法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推进政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四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权责界限,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方式。五是持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加大“涉土、涉林、涉矿”三大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度,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运用“寻乌工作法”,充分调动发挥各方力量,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调处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