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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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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 20215 月 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信丰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24.3202

新增建设用地

19.4442

权属

地类

合计

使用国有土地

征收集体土地

使用集体土地

总计

24.3202

0.3657

23.9545

(一)农用地

18.9996

18.9996

耕  地

15.5344

15.5344

含基本农田

园  地

0.1096

0.1096

林  地

1.0908

1.0908

其它农用地

2.2648

2.2648

(二)建设用地

4.8760

4.8760

(三)未利用地

0.4446

0.3657

0.0789

土 地 用 途

功能分区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城镇道路用地

14.4302

公园绿地

0.4929

供电用地

1.0503

供水用地

4.0363

环卫用地

0.1339

交通场站用地

0.7260

教育用地

0.2501

排水用地

0.2642

社会福利用地

1.4217

水工设施用地

1.5146

县(市)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设区市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设区市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类

转用面积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18.9996

18.9996

其中:耕地

15.5344

15.5344

含基本农田

耕地质量情况

质量等别

面积

1.2375

质量等别

面积

2.4979

质量等别

面积

10.0371

质量等别

面积

0.9465

质量等别

面积

0.8154

质量等别

面积

质量等别

面积

平均质量等别

合计

15.534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规划

符合

规划级别

县级

需要调整规划

不需要

规划级别

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补划基本农田

农用地转用计划

申请使用国家计划

已安排使用省、市、县计划

年度

农用地

其中:耕地

年度

农用地

其中:耕地

2021

18.9996

15.5344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15.5344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可调整地类”面积

0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

合计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信丰县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挂钩确认信息编号

360000202102571960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15.5344

15.5344

补充水田规模

13.7957

13.7957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210664.95

210664.95

已补充耕地情况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面积

所在县(市、区)

验收单位及文号

质量等别

36072220170011

15.5344

信国土资字〔2017〕34号

7

合计

15.5344

平均质量等别

7

补充水田

13.7957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

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

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

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征收土地面积

23.9545

其中:耕地

15.5344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嘉定镇、西牛镇、大桥镇

黄坑村、白石村、焦坑村、游村、太平上村、长生村、西牛村、老屋场村、长龙村、前山村、老山铺村、新苗村、中端村、中星村、中塅村、青光村

权属状况

被征收土地范围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地类

面积

征地补偿

费用标准

产值标准

倍数

耕地

15.5344

54.6000 -66.4500

其中:基本农田

园地

0.1096

60.7500

林地

1.0908

21.8400- 26.5800

其它农用地

2.2648

21.8400 -26.5800

建设用地

4.8760

54.6000 -66.4500

未利用地

0.4446

18.2250

青苗补偿费

23.2834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36.5699

征地总费用

1418.1395

需安置农业人口数

477

需安置劳动力人数

438

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

477人(劳动力438人)

农业安置

社会保障安置

350

留地留物业安置

用地单位安置

征地款入股安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批次使用嘉定镇、西牛镇国有土地0.3657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3657公顷。使用国有土地具体补偿标准为嘉定镇、西牛镇未利用地18.2250万元/公顷,补偿总费用为6.66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