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信丰县城市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建设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主管全县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规划和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
(三)承担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
(六)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
(七)监督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工作。
(八)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察执法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房地产行政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十三)城区范围内直管公房的经营和维修养护。
(十四)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和管理。
(十五)房屋白蚁预防管理、灭治实施指导。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和南京军区、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组织拟定本县有关人民防空的政策、规章和措施。
(十七)制定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意见和建设,指导检查规划、计划的落实,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组织协调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和防化工作,负责大、中型人防工程的立项、建设和验收、使用等有关事宜。
(十八)指导人防科研工作,组织课题认证和科研成困鉴定,推广人防工作经验;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九)掌握分配人防建设经费,检查监督各级经费使用情况,负责人防战备工作的统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住建局机关。机构改革后,成立住房保障中心及技术保障中心均纳入住建局填报。本单位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住房保障与房屋征收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股)、建筑业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招投标监管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市政项目管理股、燃气股、小城镇建设办公室)。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53人,其中在职人员14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48人;年末 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8970.8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756.14万元,较2020年增加4328.39万元,增长126%;本年收入合计51214.73万元,较2020年减少5662.3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项目开支减少,故收入下降。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1214.7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58970.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8970.87万元,较2020年减少1333.92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收入减少,故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7875.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度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82.29万元,占3.7%;项目支出56788.58万元,占96.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27.09万元,决算数为5897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开支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83万元,决算数为11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29万元,决算数为3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开支增加。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58.45万元,决算数为4151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又因项目款根据实际进度拨付在年初无法准确预算,加之年中政府要求新增工程项目,故开支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8万元,决算数为1494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又因项目款根据实际进度拨付在年初无法准确预算,加之年中政府要求新增工程项目,故开支增加。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60.94万元,决算数为234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项目减少,故支出较上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2.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64.7万元,较2020年增加213.34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32.57万元,较2020年增加212.04万元,增长40.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21万元,较2020年增加16.64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1.77万元,较2020年减少0.96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9.28万元,完成预算的96.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5.83万元,下降2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不涉及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增不减。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不涉及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9.28万元,完成预算的96.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5.83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故开支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0批,累计接待18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业务接待及招商引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08万元,增长40 %,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8.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无其他用车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097.3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7%。
组织对桃江湿地公园(城南物流园段)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工程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3.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在预算控制下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作,项目已竣工,全长2.83公里,建设滨江大道10.87万平方米,湿地公园建设修复29.3万平方米,所包含的项目工程质量指标项目合格率达到100%,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资金由工程进度及时拨付,时效指标在2020年底全面竣工投用;社会效益指标中提升城市功能,加强老城区和高铁新区链接;生态效益指标中桃江湿地公园岸线政治与修复即资金生态休闲区更加保护了生态环境,体现“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建设理念;满意度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达100%。综合绩效指标,该项目评为100分,达到优级。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1214.7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工作目标合理性、目标管理有效性、总体工作完成率100%、完成了重点工作目标值。同时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工作,财政局同县第三方机构(赣州恒诚联合会计事务所)对信丰县迎宾大道综合改造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情况开展第三方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信丰县桃江湿地公园(城南物流园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信丰县桃江湿地公园(城南物流园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是县六大攻坚重点调度工程。该项目位于桃江河上游,东起信丰大桥,西到杨家大桥,全长2.83公里,建设滨江大道10.87万平方米,湿地公园建设修复29.3万平方米,项目总用地约604亩,项目计划投资3.68亿元,其中工程费2.22亿元,计划工期为18个月,到2020年底全面竣工、项目已投入资金30085.57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竣工投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建设沿江城南物流园段省级湿地公园604亩。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成立评价小组,结合自评和考核,监督项目依法依规实施,自评价本项目建设合格,社会评价较高,群众满意度高。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由科室进行初步评价,综合部门意见,给出评价结果。
(四)绩效评价实施:由科室进行初步评价,综合部门意见,给出评价结果。
(五)绩效评价的局限性:绩效评价的目的过于简单,指标固化。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本年度在预算控制下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作,项目已竣工,全长2.83公里,建设滨江大道10.87万平方米,湿地公园建设修复29.3万平方米,所包含的项目工程质量指标项目合格率达到100%,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资金由工程进度及时拨付,时效指标在2020年底全面竣工投用;社会效益指标中提升城市功能,加强老城区和高铁新区链接;生态效益指标中桃江湿地公园岸线政治与修复即资金生态休闲区更加保护了生态环境,体现“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建设理念;满意度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达100%。综合绩效指标,该项目评为100分,达到优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信丰县桃江湿地公园(城南物流园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是:县六大攻坚重点调度工程经政府批准实施,依法依规招标,按项目管理流程组织实施,该项目合规有序按质按量完成。
(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过程实施合规、资金使用规范,管理有序,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过程顺利,效果良好。截至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工程自评质量等级为合格等级,核定工程等级为合格等级,核定部门为信丰县质量监督站。
(三)项目产出情况:本项目主要以社会效益评价为主。本年度在预算控制下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作,项目已竣工,全长2.83公里,建设滨江大道10.87万平方米,湿地公园建设修复29.3万平方米,所包含的项目工程质量指标项目合格率达到100%,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资金由工程进度及时拨付,时效指标在2020年底全面竣工投用。
(四)项目效益情况:社会效益指标中提升城市功能,加强老城区和高铁新区链接;生态效益指标中桃江湿地公园岸线政治与修复即资金生态休闲区更加保护了生态环境,体现“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建设理念;满意度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达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项目实施目标管理,每日、周、月上报进度,每周一调度,实时解决项目存在的难点卡点,实行监理月报告制度,实时跟踪项进展,取得较好的推进效果,主要存在征拆工作启动较慢,对项目工期不有较大影响。
六、有关建议:
1.保障好后期桃江湿地公园维护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