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规划和城市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编制城区园林绿化、路灯布局、城市亮化工程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质量、市政、园林绿化、亮化工程方案审查及质量的组织验收工作。
(3)、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察检查;主管城区城市监察、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
(4)、负责城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牵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检查和考评。
(5)、组织制定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土方建材运输及流散物体、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渣土运输审批与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消纳管理工作。
(6)、编制县城区环卫专项规划;负责制定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管理、监察;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管理。
(7)、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拟订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负责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张贴(挂)宣传品、管(杆)线设置等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临街景观、公共场所等容貌及占道经营、门面外立面装修、张贴(挂)宣传品、“门前三包”的管理;监督管理城区各类展销、咨询、演出等临时占用城区公共场所活动。
(8)、组织实施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负责城区风景园林、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区绿化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审定报批;负责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查工作。
(10)、负责城区道路、排水、桥涵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破(占)道管理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管理。
(11)、负责城区国有集贸市场及专业市场物业管理、维护、维修、改造和服务工作。
(12)、负责数字化城管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指挥调度。
(13)、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建议;参与对各项城市管理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14)、负责各乡镇城镇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5)、承担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6)、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信丰县城市管理局本级、信丰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信丰县市政管理所、信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01人,其中在职人员30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6356.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43.63万元,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增加10.94万元,增长1.73 %;本年收入合计15712.56万元,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增加6558.25万元,增长71.64 %,主要原因是:城市发展迅速,城市管理费用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712.56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6356.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824.44万元,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增加6681.07万元,增长73.07 %,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投入增加,对应的城市建设支出也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31.75万元,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减少111.88万元,下降17.38 %,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费用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363.54万元,占14.94%;项目支出13460.9万元,占85.06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71.13万元,决算数为1553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84万元,决算数为3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打印耗材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22万元,决算数为19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主要原因是:社保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29万元,决算数为6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1%,主要原因是:医保支出减少。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026.03万元,决算数为1484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75万元,决算数为39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61%,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3.5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20.29万元,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增加302.05 万元,增长17.5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9.66万元,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减少65.74万元,下降27.9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2万元,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增加38.59万元,增长2396.89 %,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133.4万元,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增加63.27 万元,增长90.22 %,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比往年多。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7万元,决算数为14.52万元,完成预算的44.40%,决算数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减少5.6万元,下降27.8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万元,决算数为 14.52万元,完成预算的60 %,决算数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减少5.6万元,下降27.83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31批,累计接待1361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移交,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移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含信丰县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移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4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18万元,增长28.56%,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等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巡逻用电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99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9%。
组织对“小街小巷整治经费”、“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67.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规范,项目产出较好。
组织对信丰县城市管理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67.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县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各预算部门2020年度所有财政项目支出)进行分别公开。
1. 小街小巷整治经费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小街小巷整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小街小巷整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07.12万元,执行数为310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网格领导推动力度有新的加强。县委钟书记、袁县长重大活动亲自参与、亲自调度,经常深入各网格调研,与社区干部开展座谈,聆听诉求,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四套”班子领导、各网格长及责任单位领导亲临网格一线指导、指导一线,亲自调研调度、召开推进会,细化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措施。35个网格的网格长调度工作1600余次,32个网格的社会募捐资金超过50万元,建成了塘头湾美食城等一批具有信丰特色的亮点项目。
(二)卫生秩序整治成效有新的突破。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入推动“治脏、治乱、治堵”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城区交通秩序、校园周边环境、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沿街外立面广告、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车辆停放秩序、餐饮油烟污染和铁路、国道、省道、河道等专项整治,清理各类垃圾6000余吨,取缔占道经营3600余起,拆除外挑式防盗窗、凸出防盗网7000余个,拆除乱搭乱建棚亭450余个,拆除违规广告牌1800余块,清理僵尸车460余台,整治油烟230余起,铲除牛皮癣26万余处,清理违规种菜16000余平方米,规范整改车辆11000余台次。上半年,全市环境综合检查中排名第五,名次较去年有大幅度提升。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的完善。针对市民迫切需要、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开展公共服务、市政基础、污水处理、老旧设施功能提升行动为抓手,修补和完善了坑洼路面、井盖缺失、路灯不亮、管网破损、标线准不清等一批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划设道路标识线85000余平方米、停车泊位2500余个 ,修补坑洼路面2600余平方米,修复井盖250余个。
清理排污沟渠17000余米,修补水沟11500余米,修复路灯500余盏,修剪绿化带5700余平方米,新修(改造)路25000余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
(四)“网格+”项目有新的增加。今年以来,各网格持续实施了一批“城市网格化管理+文化、休闲、民生、综合、党建”等项目,在城区已打造“小区物业+党建+综治+文化”“社区+健康小屋”“网格+便民服务”“社区+综治示范点”“网格+休闲驿站”“小区党建+红色文化”、“网格+宣传”等“网格+”项目50余,城市形象和品位明显提升。
(五)架空管线整治有新的成效。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建设、谁规范”和“网格牵头、企业实施、部门配合”的工作原则,采取明内容、明标准、明限时等措施,各网格在第18网格按照移动、电信、联通、广电“四网合一”方式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各类废弃、杂乱管线。目前整治城区各类废弃、杂乱管线63000余米,空中管线杂乱现象有了一定的改善。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市民文明素质有待提高。通过开展文明宣传、文明劝导,市民不文明行为虽然有明显减少,但是乱扔乱丢、乱堆乱放、乱行乱窜、践踏绿化草坪、破坏公共设施、噪音扰民等现象仍还部分存在。特别是“忙着干、群众旁边看”现象个别存在,市民主动支持参与城市管理不够,群治群享氛围不浓厚。
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由于原有的规划所干部限,配套建设跟不上,财政投入还不够大等原因,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破损陈旧较严重等问题,特别是建筑垃圾消纳场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迟缓,造成建筑垃圾、餐厨垃圾随意倾倒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
下一步改进措施:1.持续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2.持续市容秩序专项整治;3.持续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4.持续推进“网格+”项目建设;5.持续推动开展老旧小区专项整治;6.持续开展城市杆线(管线)专项整治;7.持续开展外挑式防盗窗、凸出防盗网专项整治。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