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统筹规划、综合指导学校教育、体育管理工作,研究学校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拟订学校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步骤指导,组织、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三) 统筹规划学校教育体育体制机制改革,理顺教育体育内部和外部关系,建立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教育体育体制。
(四) 组织执行国家制定的基础教育设置标准,制定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负责基础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五) 统筹管理各种考试工作。
(六) 负责统筹和管理各类学校教育民生工程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资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资。
(七) 负责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八) 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 拟订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育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 组织参加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 负责学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内设处室 4 个,包括:(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少队部)。设校长(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副校长3名。下设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少队部等部门。校长办公室设校长1人,副书记1人,副校长3人;教务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总务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政教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少队部设少队辅导员1人。
编制人数小计6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6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2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62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63人,遗属人数17人。学生人数533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模板(预算单位公开版)
第三部分 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收入预算总额为 1300.5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52.2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00.5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9.33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收入 2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5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1.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支出预算总额为 1300.5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2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28.4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8.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12.9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 881.2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0.87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2.6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2.8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4.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27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金融支出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2.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5.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其他支出 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10.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028.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6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6.9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2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5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100.5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9.33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881.24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2.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4.23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2.4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051.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0.6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28.4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6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48.6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8.6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8.6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政府采购总额 10.5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8.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项目情况说明
1、油山小学24年其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信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信丰县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教育服务能力,满足中小学生和家长的迫切需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同时规范学校课后服务费的收支管理。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38号)、《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基字〔2022〕42号)、信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信丰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教体字〔2022〕1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服务水平,为学生和家长解决实际困难,满足家长对课后延时服务的迫切需求,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成长。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赣财教指[2023]60号提前下达202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教〔2020〕2号)、《江西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赣财教〔2021〕24号)和江西省财政厅文件赣财教指〔2023)〕60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文件赣财教指〔2023)〕60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
3)实施主体: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公用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兼顾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补助等助学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克扣资金。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7.14万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_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预算
1)项目概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赣财教〔2022〕13号)要求,江西省财政厅文件赣财教指〔2023〕44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预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文件赣财教指〔2023〕44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
3)实施主体: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加强公用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兼顾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补助等助学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1.54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信丰县油山镇中心小学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1.77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安排。
公务接待费 1.77 万元,比上年减 0.06 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