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县政府综合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0-20 09:44:05

信丰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信丰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和市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三)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定国民经济核算方案,编制国民经济基本核算表和国民经济循环帐户。
(四)组织领导协调全县的统计工作,拟定全县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和统计改革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制订全县统计方法制度。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六)规划和协调全县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七)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的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八)完成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信丰县统计局、普查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丰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43.1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086.72万元,下降66.7%;本年收入合计543.17万元,较2021年减少1086.72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施的人口普查项目已完工,入规入统项目奖励再高新区管委会实施。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43.1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543.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43.17万元,较2021年减少1086.72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施的人口普查项目已完工,入规入统项目奖励在高新区管委会实施。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1以来我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85.85万元,占71%;项目支出157.32万元,占2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7.23万元,决算数为54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4.03万元,决算数为47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主要原因是:入规入统项目在高新区管委会实施。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万元,决算数为2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6万元,决算数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增。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3万元,决算数为2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8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71.36万元,较2021年增加106.58万元,增长6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8万元,较2021年减少5.61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1万元,较2021年减少  641.87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口普查两员补贴减少,入规入统奖励减少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219.84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2022年资本性支出为0。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49万元,决算数为9.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0.4%,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0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49 万元,决算数为9.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0.4%,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01 %,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减少一般性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减少一般性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6批,累计接待10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费用,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费用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1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1万元,(降低)5.4%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5%一般性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统计专项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项都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该项目。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都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开本部门2022年度绩效自评总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统计局绩效自评总报告全国经济普查前期经费项目自评表入规入统项目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统计专项经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统计专项经费部门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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