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整治“数字形式主义”推进“一表同享”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明〔2023〕58号)、《关于印发<落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深入推进“一表同享”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减负办发〔2024〕4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一表同享”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市减负办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部署,现公布《信丰县2025年度基层填表报数实施目录清单》,并做如下工作要求。
一、统一填表报数表格清单
1.表格清单范围:包括全县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需要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的填表报数事项。
2.表格填报原则:自8月1日起,统一使用江西省“一表同享”系统填表报数,并实行全县统一的表格目录管理制度,目录以内的表格通过系统进行制发、填报和收取,目录以外的表格不得要求基层填报。对于未纳入年度填表报数实施目录清单,但属于国家统一部署、依法依规需要填报,或特殊工作临时要求填报的事项,严格执行“一事一报”或“事后5个工作日内补报备”。
3.表格发布流程:各级制发单位负责本单位表格的清理优化、注册发布、维护更新、制发和收取工作,严格按照年度表格制发计划开展填表报数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加。
二、严格规范填表报数工作流程
1.统一表格审核制发:制发单位新增的表格,经本单位审核后,报至县行政审批局技术审核,通过后,在“一表同享”系统发布。发布要素包含表格名称、文件依据、填报单位、填报层级、填报频率和表格样例等。
2.规范填表任务发布:制发单位通过“一表同享”系统发布已注册表格的填报任务,需明确任务名称、表格模板、填报频率、填报时限、填报单位等要求。不得在系统以外渠道(电子邮件、微信、赣政通、OA、纸质等)制发填报任务,强化填表报数源头管控。
请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表格清单和填报流程开展填表报数工作,确保我县为基层减负全面推进“一表同享”改革工作取得实效。(联系人:陈濠 15727645989)
信丰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