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3〕100 号)要求,我县组织完成了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通过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查验收。
2025年7月20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信丰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现将更新后的成果予以公布,从2025年7月20日起实施。原赣市府字〔2020〕66号文件批复的信丰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事项同时废止。
2025年7月20日
关于实施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3〕100 号)要求,我县组织完成了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通过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查验收。
2025年7月20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信丰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现将更新后的成果予以公布,从2025年7月20日起实施。原赣市府字〔2020〕66号文件批复的信丰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事项同时废止。
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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